6 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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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职称论文发表 Kelly @ 2010/6/10 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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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才智》

         职称论文发表- 《才智》

国内统一刊号:CN22-1357/C
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0208
开本: 大16开
创刊年:2001
定价:人民币10元
《才智》杂志系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是吉林省人事系统唯一一本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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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现代商贸工业》      职称论文发表-《现代商贸工业 》

国际标准刊号: ISSN1672-3198
国内统一刊号:CN42-1687/T
出版地: 湖北省武汉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16开
 邮发代号:  邮发代号: 3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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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中国电子商务》

 职称论文发表-《中国电子商务》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
主编:范胜军(总编)
ISSN:1009-4067
CN:11-4440/F

 
 

职称论文发表-《城市建设》

 职称论文发表-《城市建设》

 主管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国资委 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
主编:蔡强
ISSN:1674-781X
CN:11-5897/F 

职称论文发表-《理论探讨》      职称论文发表- 《理论探讨》

单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0-8594
国内统一刊号:CN 23-1013/D
邮发代号:14-156
刊期:双月刊
开数: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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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大家》

职称论文发表-《大家》

 主办单位:云南人民出版社
大型文学期刊,系中国大陆九十年代文学转型期最具影响力的纯文学代表杂志,中国文学第一大奖“大家·红河”文学奖主办单位,国家核心中文期刊,“百佳社科期刊”之一。作为中国文学、先锋文学重镇的《大家》,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一直是文学转型时期最具影响的纯文学代表杂志之一,是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图书馆必藏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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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山东医药》

职称论文发表-《山东医药》

主办:山东省卫生厅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2-266X
国内统一刊号:CN37-1156/R
邮发代号: 24-8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CA 化学文摘(美)(2009)
Pж(AJ) 文摘杂志(俄)(2009)
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2008、2004、2000、1996、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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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职称论文发表-《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主办: 四川省卫生厅
周期:月刊
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ISSN1004-4663
国内统一刊号:CN51-1201/R
邮发代号:62-66
 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2008、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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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大家健康》         职称论文发表-《大家健康》

主管:吉林省卫生厅
周期:月刊
语种:中文
开本: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6019
国内统一刊号:CN22-1109/R
 邮发代号: 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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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医学信息》

职称论文发表-《医学信息》

周期:月刊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1959
国内统一刊号:CN: 61-1278/R
邮发代号:5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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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

         职称论文发表-《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1-4695
     国内统一刊号:CN11-4749/R
     邮发代号:8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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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黑龙江高教研究》

职称论文发表-《黑龙江高教研究》

周期:月刊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3-2614
国内统一刊号:CN23-1074/G
邮发代号:14-301
中文核心期刊:(2008、2004、2000、、1996、1992)
期刊荣誉:Caj-cd规范获奖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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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赤峰学院学报》

职称论文发表-《赤峰学院学报》

主办:赤峰学院
周期:月刊
语种:中文;
开本: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260X
国内统一刊号:CN15-13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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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中国外资》

    职称论文发表-《 中国外资》

主办:  中国商务出版社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4-8146
CN:   11-3073/F


职称论文发表-《财经界》

   职称论文发表-《财经界(学术版)》

主办:  国家信息中心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16开
ISSN: 1009-2781
CN:   11-4098/F
邮发代号: 82-569 


   职称论文发表-《商情(教育经济研究)》                        职称论文发表- 《商情(教育经济研究)》

主办:河北省消费时尚文化传播中心
周期: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4041
国内统一刊号:CN13-1370/F
邮发代号: 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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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林区教学》

 职称论文发表-《林区教学》

主办:黑龙江省林业教育学院
周期:月刊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8-6714
国内统一刊号:CN23-109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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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中学教学参考》

职称论文发表-《中学教学参考》

主办: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
周期:旬刊
出版地:广西省南宁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4-6058
国内统一刊号:CN45-1372/G4
邮发代号: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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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语文学刊》

职称论文发表-《语文学刊》

主办:内蒙古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周期:半月
出版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2-8610
国内统一刊号:CN15-1064/H
邮发代号: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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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中国商贸》

职称论文发表-《中国商贸》

主办:中国商业联合会
周期:半月
语种:中文
开本: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5-5800
国内统一刊号:CN11-3443/F
邮发代号: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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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现代商业》

职称论文发表-《现代商业》

主办: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语种: 中文;
开本: 16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5889
国内统一刊号:CN11-5392/F
邮发代号: 80-522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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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发表-《科技资讯》          职称论文发表-《科技资讯》

主办:  北京国际科技服务中心
出版地:北京市
开本:  大16开
ISSN: 1672-3791
CN:   11-5042/N
邮发代号: 82-238 


 职称论文发表-《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职称论文发表-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主办: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周期:  旬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673-9795

CN:   11-5599/N

邮发代号: 80-616


职称论文发表-《科技创新导报》

职称论文发表-《科技创新导报》

主办:  中国宇航出版社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674-098X
CN   11-5640/N

职称论文发表-《中外医疗》

职称论文发表-《中外医疗》

主办: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二十一世纪联合创新(北京)医药科学研究院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16开
ISSN: 1674-0742
CN:   11-5625/R

职称论文发表-《硅谷》

职称论文发表-《硅谷》

主办: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周期:  半月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671-7597
CN   11-4775/N

职称论文发表-《管理观察》职称论文发表-《管理观察》

刊名:
主办: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674-2877
CN   11-5688/F
邮发代号: 2-634 



8 16 2010

职称论文发表|试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及其法律机制

Tags:  职称论文发表 Kelly @ 2010/8/16 12:59:24

吉林大学法学院 孙 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社会发展目标,是党和政府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和谐社会的所有问题都必然归结于法治问题,或者与法治密不可分,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必须依靠法律来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依靠法律来引导社会和谐的发展,依靠法律来保障和谐社会的实现。
    本文基于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内涵的理解,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及其法律机制加以论述
    一、建构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一)和谐社会的内在含义:职称论文发表
    和谐社会要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协调一致,要求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和谐稳定的,要求社会发展是全面而又可持续的,从本质上说,它与法治社会追求的秩序井然、公平正义、权利保障的价值追求是一致的,可以说和谐社会就是法治社会。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社会有序就是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有章可循。在秩序的形成过程中,尽管有多种力量可能发生作用,但其形成必须依托于一定的规则,不同类型的规则在秩序的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可能是不同的,但在现代社会,起主导作用的应当是法律规则。现代社会的和谐是机会均等、主体平等的社会,是政治法律上平等和经济利益分配平等相统一的和谐。法律有好坏良恶之分,法治国家的法律不仅是“法律之治”,而且更是“良法之治”。而公平正义
Ⅲ《是“良法”的灵魂,是现代法律合法性的基础。
  (二)构建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职称论文发表
  其实,法治社会不等于和谐社会,法治社会本身并不等于已经建成了和谐社会。至近代,西方各国虽然普遍建立起了以法律为主要形式进行统治的社会秩序,但我们也不能说这种秩序就已经达到了和谐社会的要求。仅仅依靠法治也无法真正实现和谐社会,其中,道德和宗教等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作为整体先进的西方文明,为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发展规律:法治乃是大治之本.即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
    二、和谐社会的弱势群体保护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公平优先。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首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完善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在和谐社会的六大基本要素中,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之本,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性要素。我们当前所说的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没有分歧和纠纷的社会,而是有着完善、公正、高效的解决矛盾和纠纷的科学制度与机制的社会。公平正义意味着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这正是社会主义法律的目标。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尤其是近些年经济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问题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并没有平等地为社会各阶层所享有,先富起来的越来越富,社会贫富悬殊已接近危险水平,我国已迅速地进入了一个“社会矛盾多发期”。如何解决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是当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党中央及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是非常及时、有深刻的意义的。
    (一)和谐社会的利益调整和分配:职称论文发表
    公正合理地协调利益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性闻题。之所以提出公正合理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这一问题.是因为目前利益关系失衡。这主要表现在两点:其一是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没有处理好。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用于广大人民群众最为需要的教育、社保、卫生等方面的比例明显偏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像经济增长速度一样提高,尤其是作为社会主体的工人和农民并没有同比例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有些工人和农民的生活状况反倒有所下降。其二是收入差别扩大,贫富两极分化日益明显。这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并涉及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基本人权、生存权、发展权。社会不公一方面是由于收入不公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政策失衡造成的。一些地方政府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将土地、厂房、商标转让给商人,使他们一夜之间成为暴发户,成为拥有百万、千万甚至亿万资产的富翁。
    (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的法律机制:职称论文发表
    首先,应当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不应仅仅局限于诉讼援助,还应扩展至各类案件的申诉、法律咨询等方面。还应重视对弱势群体民事法律援助,对群体性的农民工和因工致残的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的程序。对于情况特殊的案件.如若不及时进行法律援助就可造成重大损害的,即使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和经济困难证明,但有事实可以证明确实存在重大侵权行为的,法律援助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可以先行受理并指派人员进行法律援助。
    其次,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力度。为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就必须对有关人员的行为进行有力监督。一方面,应加强自身监督。法律服务机构应重视自身承担的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建立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机制,在受理、审查、办理、结案等各个环节加强对案件的监督,建立案件质量的量化标准,完善监督检查措施,确保办案质量对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可以建立集体讨论制度,审慎对待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另一方面,应强化外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
机构代理的农民工案件,采取出庭旁听、抽查卷宗、检查评比等方法,督促法律服务机构认真办案,高法律援助办案的质量,努力保证农民工都能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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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5 2010

职称论文发表|自助游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Tags:  职称论文发表 Kelly @ 2010/8/15 11:55:01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粱宇菲

    摘要:自助游已经作为日渐风行的时尚活动是八人们的生活,与传统的旅游方式相比,鲜有法律
整,自助游发生纠纷后更显这一领域的空白,笔者借南宁“驴友”共难案时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立法及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字:自助游法律责任棱权 职称论文发表
  一、问题的提出
  2006年7月南宁市13名驴友相邀去郊县森林旅游,夜晚嚣宿时,山洪暴发。一名骆姓驴友被洪水冲走身亡。骆的父母将同行的12名驴友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定,疆动的发贴人梁某即为活动组织者,粱以“AA”制名义向驴友收取的60元活动费,推定具有营利性质。又因粱某没有营利资质,故认定梁某在此次活动中具有一定的违法性。
  另外,粱某作为活动的发起人,对探险活动的危险性应具有前瞻意识,对指导其他“驴友”有一定的义务,但因判断天气失误,选择南方的暴雨季节在河谷露宿,没有安排专人守业,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所以梁某有疏忽大意,疏于防范等过失,应该负所有责任人中的最大责任。
    同行的其他“驴友”均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在发生危险时,亦存在相互的救助义务,故其他“驴友”也应承担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梁某承担60~70的责任,死者自身承担25%的责任,其他“驴友”承担15%的责任。并按此赔偿比例判决了实际的赔偿数额。案件宣判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笔者认为,活动的发起人及其同行“驴友”应否承担责任,瘟谨慎认定。
    二、自助游的含义和性质
  自助游是目前日渐风行的时尚活动,指一般旅行,出门以增长见识、体验生活、寻找反差、磨练自己的生活方式,与正规的传统旅游合同不同,以依靠自己为出发点,自己计划安排衣食住行,用楣机、文字、心灵记录沿途见闻等。
    自助旅游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它以“张扬个性、亲近自然、放松身心”为目标。最主要的是完全自主地选择和安排。因此,自助游活动首先是一种自愿的、松散型的组合;其次是一种自给、互助的具有风险的自担性活动。目前自助游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范,所以自助游并不违法。既然不违法,那么对其中产生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需要做进一步分析探讨。
    三、自助游中的权利、义务分析
    权利和义务是确定法律责任的关键性因素,法律责任的引发是由于侵犯法定的权利或者违反法定的义务引起。“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那么自助游中,“驴友”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认为,自助游发起者的发起行为是一种无偿的要约行为,其他“驴友”的响应,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出发的行为,是对该无偿
要约的承诺。那么在自助游括动的参加者之阐便成立了一个无名合同,合同的标的应理解为自助游活动。因自助游为自由组合、自愿参加、自主判断、自备装备、自力完成、自负费用、自担风险;提侣互相关怀、助人为乐、同舟共济、遇险救援的团队精神和道德风范,组织者并不是希望订立合同,成立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接受要约人也未支付任何对价;整个自助游中没有指挥者、支配者也没有经济利益的受益者,所以合同又有别于合同法上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有一点应该肯定,基于自助游的无名合同行为,参见者之间应负有最低限度的相互救助义务,比如在预察到灾害到来时对他人的通知义务、在自身确保安全情形下对他人的生命救助义务等。而这种义务更多的是偏向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
    四、发起人(组织者)应否承担责任
       首先,发起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上面我们对自助游中权利和义务的分析,参与者之间只负有最低限度的救助义务.该案中当山洪暴发时,其他参与者除尽力搜救外,还拨打了110,我们认为参与者已经尽到义务。而不能苛刻地要求参与者在自身安全不能保证盼情况下,去救助他人。所以不能参与者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发起人应否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及过错。违法行为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发起凡无论是发帖的行为,还是收取经费的行为,均不存在违法的情形。案件中死者的死因也已经公安机关证明因洪水导致山洪暴发所致,纯属以外灾害早成的死亡事故,它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不可遇觅不可避免的。既然损害的发生是不可抗力因素所致,那么即鹾=占损害事实,也不存在因果关系。更谈不到当事人的过错问题。
    自助游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毕竟是普通人组织的活动,过度强调组织者对危险的准确估计是脱离实际的,就是国际组织组织的攀登珠峰活动,也不能保证完全就可以避免风险的存在。
  五、同行者应否承担责任
  作为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该项活动的风险性应具有一定的认识.完全可以资助选择参加与否,参加活动的行为就意嗥着对风险的认可。同行者参加活动没有法律禁止性规定,因
此也就不具备侵权的要件。事实上就案件本身而言,同行者在各种救助不能的条件下,及时拨打110进行呼救,也已尽到应尽义务。所以笔者认为,同行者不应对同行“驴友”的死亡承担责任。
  六、褰件给予的启示
  本案是我国关于自助游索赔的第一案,自助游案件成为了立法和司法正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一下措施来处理。
      1.为了确保自助旅行的顺利进行,国家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备地政府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全面建立旅游预警制度。
      2.建立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保险翎度,强制推行自助旅游者个人保险,包括旅游救助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人身保险等,适当的时候可以推出自助旅游特殊睑种。
    3.尽快出台自助游的安垒与管理法律。对自助游的性质从法律上给予强制性规定,从自助游的培训管理均做出相应规定,既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在发生事故对又有法律的处理依据。    参考文献
    f11徐国飞:《中国自助旅游的发展现状厦前景预测》,载《北方经贸》2006年第5期。
    f2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g)O年3月版。
    f31廖巍、罗一新:《关于加强自劝旅游安全的思考》,载《科技与产业》200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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